Monday, October 11, 2010

【河马新闻】:锦州地税局温馨提示:诺贝尔奖金属于个人应税所得范畴

河马通讯社 锦州10月9日电---锦州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今天对记者说,尽管此前没有先例,但是诺贝尔奖金仍然属于个人应税所得范畴,适用我国的《个人所得税法》和 《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》,只要获奖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且本人目前在中国境内,都应当主动到锦州地税局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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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人严肃地指出,偷税漏税是违法行为,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,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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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,诺贝尔奖金的适用税率为20%。考虑到刘博士的奖金数额过大,为了避免刘博士有偷税漏税的嫌疑,锦州国税局将适当上调税率为8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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